退換貨政策

|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  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

*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、冷凍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!

如運輸過程造成貨品解凍或毀損、貨品品項錯誤,請於開箱或收貨時即開始錄影或拍照存證;如遇商品瑕疵,也請立即拍照存證、保留相關商品並請勿繼續食用。以上狀況請皆立即與客服聯繫,以便安排後續協助。

|退款流程(限商品瑕疵)

   提出申請 → 客服確認 → 協助退款

|補寄流程(限商品瑕疵、貨品品項錯誤)

   提出申請 → 客服確認 → 再次安排出貨

  • 因冷凍、冷藏食品較為特殊,如您申請退款或補寄,都不需要再寄回原商品,也將不另外回收。
  • 冷藏產品皆為新鮮製作食材,出貨後恕無法退貨。
  • 退款流程需大約15天,請依退款通知信件為主。
  • 如您未提出相關申請直接寄回包裹,將視為您主動拋棄商品,將不協助退款。

 

|商品出貨後,宅配如填寫錯誤收件資訊或物流配送後皆無回應、超商取貨如逾期未取件或填寫錯誤取件人姓名、手機號碼或超商店名及代碼。如因以上原因導致退回,則視同買主拋棄物品,恕不受理退貨退款,或補寄出貨,敬請留意!

|每筆訂單僅能申請一次退款(限商品瑕疵),當您提交退款申請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款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